市场监管总局主管特殊食品的官员在公开场合对某知名电商的建议给予了赞誉,称在提及“保健品”时,必须强调“认准蓝帽子”这一标识。但当我听闻这则言论时,内心不禁感到一阵寒意。作为负责审批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管部门,为何会说出如此外行的话语呢?
事实上,早在2018年10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便发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在这份文件中,明确指出“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其属性为食品;而“保健品”则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它通常是对具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这份文件还强调,在宣传和监管过程中,我们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避免将非食品或保健食品笼统地称为“保健品”,以免造成误导。
显然,将“保健品”与“蓝帽子”等同起来,是一个基本概念上的错误。这一错误并非偶然,它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从1996年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到后续的整顿和改革,保健食品的定义和监管一直在演变中。然而爱体育,社会上对于保健食品和保健品的认知仍然模糊,这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监管者在宣传和教育方面的不足。
事实上,保健食品和保健品在定义和功能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它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保健食品,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保健品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包括了各种具有保健功效的产品。
因此,监管部门在宣传和教育方面应该更加用心。他们应该树立法治观念和大健康食品观念,严格按照法规声称保健食品和保健品的属性和功能,避免将两者混淆。同时,他们也应该向消费者普及保健食品和保健品的区别和益处,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健康、规范、有序的保健品市场,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地选择和使用这些产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