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体育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出售 安徽芜湖一药房被罚
爱体育爱体育爱体育爱体育2023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芜湖萧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发现:1.该公司经营区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货架上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维元标淳?免疫球蛋白TM牛初乳冻干粉固体饮料”混放待售;2.该公司经营区的货架上摆放1盒“白宝燕麦补水保湿三件套”(净含量:200ml+150ml+100g;生产商: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50550;EXP:20220420)待售,上述产品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调查爱体育。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1、警告;2保健食品、没收涉案化妆品“白宝燕麦补水保湿三件套”1盒;3、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